《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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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诉欧某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是一种推定送达,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