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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7   阅读:

(2020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法条规定。

(2023年)李某某诉李某抚养费纠纷案-对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宜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其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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