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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规范不能操之过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4-11-10   阅读:
  近年来,私募基金已成为支撑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高端理财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但超常规速度的发展也给私募基金行业带来了不少问题。为此,中国证监会前不久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强制备案”制度,加强了对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和行业创新的鼓励。

“从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来看,走向成熟是一种必然趋势。这就要求私募基金必须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规范和发展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靠行政手段揠苗助长。”近日,高通盛融(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部总监刘志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法律和行业管理

存在空白

《华夏时报》:在很多人眼里,私募基金都是很神秘的,你认为当前私募基金的发展处于一个什么阶段,是成熟期、发展期还是萌芽期?

刘志祥:近年来,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监管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一直备受关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开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将进入全面规范阶段。

我认为,目前基金业协会积极开展的备案工作以及未来证监会的规范监管,将分化淘汰那些不合规的私募基金,使得整个行业进入一个健康规范、公开透明的发展阶段。

《华夏时报》:具体来说,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瓶颈在哪里?

刘志祥:长期以来,由于中国市场客观存在的私募基金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私募基金市场成为投资市场上的监管盲区,这也导致了该市场实际上处于无序竞争状态。虽然有相关法规对证券投资及其它产业投资的咨询资格进行了界定,但由于缺乏准入门槛,有些企业趁虚而入,为金融市场带来了风险隐患。另外,由于各种代客理财合约五花八门,很多都极不规范,而且也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所以行业规则有待出台,这样不仅能减小私募基金由市场自身带来的风险,更为直接的是,可以弱化由于法律和行业管理空白带来的经营上的道德和信用风险。虽然在我国私募基金的评级市场中,已经形成了券商 、独立第三方和外资三种机构分割的格局,但私募基金评级的独立性较差,利益关联度较高,评级的标准不够科学,评级操作还不够规范,已经对私募基金的发展造成了阻碍,所以,私募基金的评级机制也亟待建立。

要把握金融

运行内在机理

《华夏时报》:众所周知,大多数私募基金的设立是不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也就是说这个通道存在着巨大的政策风险,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刘志祥:我国的私募基金发展形式多种多样,规模参差不齐,内部结构千差万别。私募基金缺乏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缺乏应有的信息披露机制,这就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极易引发各种欺诈、违规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就需要市场和政府双管齐下,依靠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以及政府适度有效的管理规范,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私募基金制度架构和组织形态,选择最有效率的设立运作模式,建立起产权关系明晰、利益约束硬化、激励机制透明的私募基金。这不仅是私募基金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金融市场不断净化的必要途径。

此外,相关制度的缺失和具体执行的不到位,使得中国私募基金的运作行为还很不规范,其违规操作往往隐含着巨大的风险,所以还需要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民间协会、相关组织等多方面入手,探讨可行措施,及时加以改进。

《华夏时报》:国外在这方面是否已经成熟?

刘志祥:是的。私募基金之所以在国外长盛不衰,较高的信用程度至关重要。基金管理人通过多年来丰富的投资经验,建立其在业内的品牌和信誉,依托其投资组合和理念吸引到一批有雄厚资金的投资者。双方基于一种信任,以契约的方式达成合作,很少出现道德风险。但是,这种信用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和托管人制度。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这些制度和体系,所以这成为阻碍私募基金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国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靠一些较为细致的、操作性强的规定,能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私募基金的操作是市场化的,管理人以其实力吸引客户,这些投资人均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有实现资产增值的迫切需求,并能自负盈亏。所以,资质深厚的大基金管理人,多是经过大浪淘沙后才得以见“真金”。

《华夏时报》:有人说,私募基金合法化是一个不可抗拒的潮流。你认为这个“潮流”在我国何时能够实现?

刘志祥:从发展历程上来看,我国私募基金走向成熟是一种必然趋势,并且能够很快实现。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私募基金的规范和发展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靠行政手段揠苗助长,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把握金融运行内在机理,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私募基金要想合法化,就要在法律上进一步解决私募基金的地位问题,明确其属性,所以加快私募基金的立法进程是首要条件。明确了第一步法律的保护,就要履行其接受监管的义务,所以未来还要加大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保证监管层面职责分工明确,避免多头监管、多头不管局面的出现。在当前私募基金快速成长发展的时期,一定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和扶持基金行业向着合法化、正规化成长,为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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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憬律师
专长:刑民交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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