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成立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确定小组成员。
2、进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产、负债、人员等)。
3、改制领导小组对企业改制形成初步决议。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改制领导小组对改制形成的可行性分析。
2、改制领导小组对申请改制事项形成的决议文件。
3、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改制申请阶段
(一)主要工作
1、在领导小组决议的基础上,提出改制申请(即改制立项申请)。
2、报国资委审批。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企业改制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经营、人员情况等)、改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总体初步设想等。
2、上年末及近期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改制领导小组对申请改制事项形成的决议文件。
4、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5、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阶段
(一)主要工作
1、企业改制申请获得批准后,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损失认定工作。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3、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财务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报告。
四、编制报批改制方案阶段
(一)主要工作
1、编制企业改制方案,确定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净资产折股比例、新公司股权设置等具体内容。
2、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方案,并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3、由国资委的法律顾问或国资委认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委上报改制方案申请文件。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改制方案,具体包括:
(1)改制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近三年财务情况、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
(2)改制的目的以及必要性,改制目标以及可行性。
(3)改制的具体形式及相应的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商标的处置方案)。
(4)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5)改制后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设置和法人治理结构。
(6)职工安置方案(包括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劳动关系调整的办法、费用测算及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离退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7)需要政府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批准的事项。
(8)改制的实施方案、程序和时间安排。
2、改制方案的附件
(1)上级单位对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文件。
(2)对改制方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改制后企业发展计划(包括业务、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
(4)与改制相关的协议书草案。
(5)公司章程草案。
(6)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7)改制方案中涉及金融债务重组的,需提交债权金融机构的书面意见。
(8)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形成的书面决议文件。
(9)新增发起人的相关资料。
(10)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实施改制方案阶段
(一)主要工作
1、涉及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的必须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2、股东认缴股款,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审议、修改、通过企业章程等重要文件,并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组建企业的内部运行组织,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以开始企业的正式运营。
4、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办理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等相关事项。
7、与职工签订有关安置、补偿的相关协议等,调整职工劳动关系。
8、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等上市交易的相关文件(涉及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的)。
2、第一届股东大会会议相关文件。
3、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签订的相关协议等。
4、公司章程。
5、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