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股权 » 公司股权 » 正文
(2015)商民三终字第255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0-02-01   阅读:

案  号: (2015)商民三终字第255号

案件类型: 民事
案  由: 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日期: 2015-03-17
合 议 庭 :  徐斌冯明张倩
审理程序: 二审

审理经过

上诉人陈允志与被上诉人李典军、原审被告河南省同心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圆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李典军于2014年7月23日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0日作出(2014)商睢民初字第1675号民事判决。陈允志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3月3日立案受理后,陈允志于2015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陈允志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陈允志撤回上诉。

二审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陈允志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张倩

审判员冯明

代理审判员徐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书记员张月梅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唐勇律师
专长:公司法务、股权纠纷
电话:18256918400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8256918400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