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出资股东在公司无负债停止经营的情形下 能否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抽逃的出资
现实中存在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有出资瑕疵的股权(股份)。受让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后,发现其他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情形,且发现时公司无对外负债且停止营业的情况下,瑕疵出资股东能否请求抽逃出资股东返还抽逃的出资?
其他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形,瑕疵出资的股东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出资,而不论公司是否有对外负债,是否停止营业,亦不论请求权人的出资是否有瑕疵。理由如下:
一、股东享有股东权的基础是向公司出资,向公司出资是股东最核心义务,也是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基础和前提之一。抽逃出资无疑是对股东核心义务的违反。
二、公司资本维持是公司的基本原则之一,亦是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和前提之一。抽逃出资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必然降低公司的履约和偿债能力。
三、股东各自负有向公司出资的法定义务,瑕疵出资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但股东瑕疵出资不是抽逃出资股东免除自身法律责任的理由。
四、无论是主张权利之时,还是其他时间段,公司是否对外负债,是否停止营业与股东抽逃出资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