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号: 340104009
机构名称: 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52号新中泰国际大厦5楼。
(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楼下贾小郢站有B5路,B7路,T8路,9路,23路,67路,104路,116路,702路;70路在滨江花月站下离我所也只有300米)。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 许云
机构负责人: 李新慧
颁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起单位性质: 其他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文书司法鉴定(仅限笔记、印章印文、印刷文件鉴定)。尚在审批的司法鉴定项目有法医物证(亲权)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邮编: 230022
联系电话: 0551-63816052、13805515239 许云主任
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简介 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4年3月1日,是安徽省首批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现拥有办公场所约1200多平方米,下设法医临床鉴定室、文书司法鉴定室、法医物证鉴定室等鉴定服务部门,拥有约200平方米法医物证标准实验室,100平方米文书司法鉴定标准实验室。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现有专职人员32人,其中鉴定人员16人,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10人;同时聘请有关专家教授担任本所技术顾问,为我所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科学及可靠的专业支持。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实事求是和科学严谨的办所理念;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恪守“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基本原则;全所人员崇尚本本分分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精神,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常年受理司法机关、社会组织、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当事人的委托从事司法鉴定工作,鉴定意见采信率高,有着极高的社会公信力。受到委托方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皖司许〔2022〕105号
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书
龚建辉: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龚建辉登记为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政务窗口)申(换)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