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请问丁律师,因2020年9月份调高交强险赔偿限额,则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因保险公司未及时赔付,导致第三者在新赔偿限额实施时仍未得到赔偿,请问届时赔偿款应按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计算,还是按原赔偿限额计算?
丁帅律师: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来计算。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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