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0辑)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交通事故 » 合肥交通事故律师问答 » 正文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6502022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