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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19   阅读:

问:胎儿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丁帅律师:可以主张。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相应的权利。胎儿出生后,其父母作为婴儿的法定监护人行使法定权利,有权利代婴儿提起该项主张。当然其权益除了包括遗产继承、接受遗赠外,还应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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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帅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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