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丁律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已赔付,误工费怎么赔付?
丁帅律师: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正常赔偿,不受工伤赔偿的影响。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其次,用人单位在其误工期间为其正常发放工资,系其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之规定应享有的工伤待遇,并不影响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另行主张误工损失。
最后,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在立法目的、保护范围、适用条件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原则上不存在冲突。工伤保险制度没有分散侵权人侵权责任的功能,故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不能因为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的给付而减轻或免除。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部分“兼得”更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丁帅律师亲办案例部分判决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