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两辆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责任认定书上写两辆车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两肇事司机都被刑事拘留,请问苏律师民事赔偿责任是两车对半还是连带全部赔偿?
苏义飞律师:从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责任无法区分的,由两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9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两机动车相撞导致同一人受到损害, 双方均有过错的,构成共同侵权,两机动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机动车先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同一人受到损害,两机动车各自的原因力可以区分的,由两机动车方根据原因力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两机动车各自的原因力无法区分的,由两机动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各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侵权行为的各个行为人或是整体对受害人的损害都负有全部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所有共同侵权行为人或其中的部分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相对于受害方来说,每个行为人均有对受害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