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老公在小区被车撞了,当时腿有点痛,以为没有事,因为是同小区的人,就没有报警。昨天晚上腿还疼,今天去医院拍片子,发现骨折了,请问丁律师,我们现在还能报警处理吗?
丁帅律师:可以报警。《(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