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186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你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申报车险A.B.C三款(07版)行业条款费率方案的请示》(中保协发〔200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协会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修订后条款的编号分别为中保协条款〔2007〕1号、中保协条款〔2007〕2号和中保协条款〔2007〕3号。
二、请你协会及时将修改后的行业条款进行公布,协助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改造和衔接工作。保监会2006年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中保协条款〔2006〕2号)、B款(中保协条款〔2006〕3号)和C款(中保协条款〔2006〕4号)自2007年4月1日停止使用。
附件:
1、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略)
2、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B款)(略)
3、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C款)(略)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