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1998.03.19
【实施日期】 1998.03.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1998年3月1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中,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要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要加强预算约束,控制支出过快增长;要整顿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制止不合理的公款消费;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各类预算外资金继续进行清理,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定要纳入预算管理;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财政超预算收入使用的监督。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任务很重,困难不少,但有利条件也很多。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为更好地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而努力。
附件1:
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8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仲藜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大会提出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和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粮食生产克服了多种自然灾害,再次获得好的收成;工业生产平稳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国家物资和外汇储备增加,主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买方市场初步形成,外贸出口大幅度回升。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
(一)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
据统计,1997年中央财政总收入4819.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13%。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421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603.19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5379.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10.4%。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525.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854.48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60亿元,比预算确定的赤字数额减少10亿元。
1997年中央财政各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各项税收422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3131.7亿元,完成预算的99.3%,主要是对外贸自营出口恢复免、抵、退税政策,使中央“两税”收入减少29亿元,扣除这一因素,完成预算的100.2%;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829.51亿元,外贸出口退税555亿元,均与预算数额持平。此外,国有企业所得税完成343.06亿元,比预算短收61.72亿元;证券交易印花税因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完成202.16亿元,比预算超收162.16亿元。2.其他收入7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30.5%。3.企业亏损补贴93.78亿元,完成预算的120.9%。
1997年中央财政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43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3.科技三项费用110.67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是部分预定项目推迟实施,相应减少当年支出。4.支援农业支出55.66亿元,完成预算的92.9%,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将一部分支出下划地方,扣除这一因素,完成预算的106.1%,比上年增长14.4%。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184.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其中,教育事业费89.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15.5%;科学事业费67.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15.1%。以上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教育和科学事业费支出的增长均高于中央财政总收入增长。6.国防支出80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7.政策性补贴支出223.17亿元,完成预算的178.1%。
1997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2476.8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6.83亿元,用于弥补当年财政赤字560亿元。
此外,1997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66.09亿元,实际支出1046.74亿元。主要项目的收支完成情况是:电力建设基金收入48.48亿元,支出45.98亿元;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178.3亿元,支出178.3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318.56亿元,支出318.56亿元;邮电附加费收入131.95亿元,支出132.05亿元;市话初装费基金收入211.36亿元,支出211.41亿元;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6.99亿元,支出22.21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收支相抵,结余19.3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1997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据统计,199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7280.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增长12.5%。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425.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854.48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727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667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上解中央支出603.19亿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4.94亿元。
以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8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6.7%;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9197.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15.9%,低于收入增幅0.8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55.06亿元。上述统计数字,待中央和地方决算编成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
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情况,报告里不再赘述,请各位代表按提交大会的预算表进行审议。
需要说明的是,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44.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收65.8亿元,地方财政超收178.26亿元。按照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的超预算收入主要用来增加了粮食风险基金和弥补财政赤字,地方财政的超预算收入除了用于解决粮食亏损挂帐等历史遗留问题外,还根据地方各级人大的要求,安排了一些项目的支出。因此,全国财政支出相应超过预算。
各位代表,1997年财政收入在连续四年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有所提高;财政支出增幅继续低于收入增幅,中央财政赤字进一步压缩。预算执行的结果表明,经过几年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国家财政状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
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增势不减,增长结构逐渐趋于合理。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量比上年增加1234亿元。从财政收入的增长结构看,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在财政收入增加额中所占比重已从1994年的49.3%下降为1997年的30%,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营业税在财政收入增加额中所占比重,则从1994年的15.1%上升为1997年的21%。这种情况表明,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财政收入正在呈现出多元增长格局,这将为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财政支出总量得到控制,支出结构有所调整。由于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1997年财政支出增幅继续低于收入增幅,财政支出增长过猛的势头进一步得到控制,中央财政赤字有所减少。同时,新增财政支出的使用着重增加了教育、科学、粮食风险基金、扶贫和国家政权建设方面的投入,并在弥补地方财政历史滚存赤字和解决其他遗留问题方面安排了较多财力,财政支出结构有所改善,维护了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为经济和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应该说,财政状况的上述变化,得益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得益于1994年以来财税改革的成功,也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人大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是国家财政状况不断好转的根本保证。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财政、税收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也作了积极的努力。不少地区按规范化要求完善财税体制,推行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试行零基预算、政府采购等支出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人、车、会、电话等消费性支出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支出的重点控制,严格财政监察工作,使财税工作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国家财政仍然面临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欠税数额仍呈上升趋势,如不妥善解决,将危及财政平衡;二是企业效益仍处于较低水平,拖欠银行利息增加,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过大所隐含的金融风险给财政收支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支出结构调整滞后,行政事业单位冗员过多已大大超过财政的负担能力,粮棉流通体制和工作中的问题使亏损补贴增加较多,财政负担沉重;四是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根据十五大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199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搞好社会保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压缩财政赤字,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这一指导思想,199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确定了五个方面的保障重点:
第一,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按照企业、政府、社会共同负担的原则落实资金,妥善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是事关国有企业改革成败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为此,各级财政根据目前下岗职工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状况,对政府需要负担的必要支出作了优先考虑。同时,为保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城市企业分流人员,企业解困工资性贷款贴息,纺织行业压锭,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返还所得税补充流动资金等企业改革措施的落实,各级预算将相应增加支出。这些项目需要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支出175亿元,比上年净增支140亿元。
第二,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的落实。近几年农业连年丰收,粮食库存大量增加,粮食储备费用和超储粮食库存补贴激增,现有粮食风险基金已不能满足需要。为了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实际利益,确保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的落实,1998年中央预算将增加粮食风险基金37亿元,地方预算也按规定作出配套安排,增加支出55.5亿元。
第三,为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将对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内外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设备和技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约减少进口税收100亿元。同时,为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将对纺织品出口等适当提高退税率,相应增加出口退税45亿元。
第四,为保证农业、教育、科学等法律规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将相应增加支出240亿元。
第五,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经济的良好局面,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1998年中央财政要在去年预算执行数的基础上,压缩财政赤字100亿元。
在保证以上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需要的同时,1998年预算安排还必须增加部分政权建设支出,并考虑1998年连续五年考核合格的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调整部分苦脏累险岗位津贴标准,以及1997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晋档晋级及调整基础工资翘尾对财政支出的影响。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在测算财政收入增减因素的基础上,编制了1998年中央预算草案,并根据全国财政收支指标测算的主要因素和收支平衡原则,代编了地方预算。《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因此,地方财政收支各项目数字的确定,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为准。
(一)1998年中央预算安排情况
1998年中央财政总收入安排5309.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9.55亿元,增长10.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471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4.55亿元,增长11.7%;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8.19亿元,比上年减少5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5769.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9.55亿元,增长7.2%。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752.5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36亿元,增长9%;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3016.6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2.19亿元,增长5.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46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亿元。
1998年中央预算各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各项税收4639.8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9%。其中,国内消费税和增值税3413.36亿元,国有企业所得税386.34亿元,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800亿元。2.企业亏损补贴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2%。
1998年中央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406.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8%。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5.8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0.6%。3.科技三项费用124.5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6%。4.支援农业支出62.3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207.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其中,教育事业费100.02亿元,增长12.2%;科学事业费75.38亿元,增长12.2%。6.国防支出909.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8%。7.政策性补贴支出234.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2%。
1998年中央财政到期需归还的国内外债务本息为2348.6亿元(比上年增加431.77亿元),加上当年赤字460亿元,国内外债券发行额为2808.6亿元。
此外,1998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68.67亿元(含上年结转收入19.35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068.67亿元。主要项目的收支安排情况是:电力建设基金收入42.68亿元,支出45.18亿元;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193.34亿元,支出193.34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339.5亿元,支出339.5亿元;邮电附加费收入145.5亿元,支出145.5亿元;市话初装费基金收入155.2亿元,支出155.2亿元;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7.9亿元,支出32.53亿元。
(二)1998年地方预算安排情况
1998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972.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7.13亿元,增长12.4%,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3016.67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7989.3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7%。地方财政本级支出7391.1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9.26亿元,增长10.8%,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98.19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7989.3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8%。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汇总情况是:全国财政收入安排9683.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41.68亿元,增长12.1%;全国财政支出10143.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46.62亿元,增长10.3%,低于收入增幅1.8个百分点。
三、为全面完成1998年的预算任务而奋斗
199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财政工作要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在继续实行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同时,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完成1998年预算任务。为此,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要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继续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大力支持科技兴农和以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继续贯彻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充实粮食风险基金,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消化粮食历史财务挂帐。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粮食流通体制。要继续搞好农村扶贫工作,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扶贫资金要足额到位,保证中央提出的今年全国农村脱贫目标的实现。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要积极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及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要继续改革和完善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继续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1998年要研究调整企业所得税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共享方式,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适当调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中央财政要继续扩大转移支付规模,同时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规范省以下转移支付办法,改善县级财政状况。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要尽快制定并择机出台上市公司具体会计准则,规范上市公司的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修订金融业、保险业和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加强金融财务会计监督,防范金融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财税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税法,不得擅自决定税收减免事项,不得在税收管理权限之外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要加大税务稽查和财政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行为,严格企业各项应税收入的审查、监督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侵蚀税基。要加强对隐性收入的监控和稽核,注意抓好对高收入行业及高收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要大力清理欠税,在继续压缩旧欠的基础上,确保今年欠税比上年有所减少。要继续做好1998年国债发行工作,深化国债运行方式改革,保证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收费、基金的管理,加大治理“三乱”的力度,减轻企业和农民的不合理负担,整顿分配秩序。要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审批和票据管理,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统筹运用预算内外综合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严格控制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各级党政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自律、牢固树立长期艰苦创业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统一的工资政策,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增加工资和补贴的资金需要,认真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津贴、补贴。要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节约财政开支。不允许通过乱收费、乱创收,把自行增设的机构人员列到预算外开支。要大力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坚决取消既无明确任务,又无实际内容的会议,压缩楼堂馆所建设开支,取消一些名目繁多的“节”庆活动,从严审批党政干部出国,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奢侈浪费之风。
(四)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要逐步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并结合财税大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税、骗税和财政支出管理中的违纪行为。要在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的基础上,重点对公检法及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大对企业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抓紧拟定《企业所得税法》、《消费税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199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很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揽全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开拓前进,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97年中央和
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98年3月13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光毅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预算执行数,全国财政收入8642亿元,比预算数超收244.06亿元,超过2.9%;全国财政支出9197.06亿元,比预算数超支229.12亿元,超过2.6%;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55.06亿元。中央财政赤字560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0亿元,地方财政结余4.94亿元。发债总额2476.8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13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7年在深化改革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6.7%,增长幅度连续两年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现值)的增长幅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11.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国家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
1997年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区不严格依法治税,税收征管不严,越权减免税,拖欠税款,收入流失;有些支出控制不严,行政性经费等超支过多;财经纪律松弛,铺张浪费严重,公款消费、公费旅游等现象制止不力。对这些问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财政总收入安排9683.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41.68亿元,增长12.1%;全国财政总支出10143.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46.62亿元,增长10.3%;收支相抵,赤字460亿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赤字,比上年执行数压缩100亿元。
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预算草案,中央财政总收入安排5309.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9.55亿元,增长10.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471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4.55亿元,增长11.7%;地方上解中央财政收入598.19亿元,比上年减少5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5769.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9.55亿元,增长7.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752.5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36亿元,增长9%;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财政支出3016.6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2.19亿元,增长5.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460亿元。今年的预算赤字加上偿还到期的国内外债务本息,发债总额为2808.6亿元,比上年增加331.77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预算收入安排是积极的。预算支出注意了控制总规模,支出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支出项目安排注意了保证重点需要,并适当安排了其它方面的支出。预算赤字有所减少。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也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预算分别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1998年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努力减少财政赤字。为了实现上述要求和完成1998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近几年,税收征管有所加强,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但有些地区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要从严控制税收减免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对企业包税、越权减免税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税收的征管,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特别是高收入者和工资外收入的税收征管。要加强对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加强缉私工作,堵塞关税流失。
(二)加强预算约束,控制支出过快增长。要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凡需要追加的支出,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不能由部门自行决定。当前,各级行政事业机构设置重叠,人浮于事,财政不堪负担。要通过机构改革,压缩编制,减少人员,减少行政经费开支。要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经费的支出。
(三)整顿财经纪律,制止不合理的公款消费。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坚决查处搞假帐、“帐外帐”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标准装修住宅、公款建造和购买高级住宅、高级轿车等挥霍浪费和腐败行为,要坚决制止,认真查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必要的制度,务使今年在这方面有明显的改进。
(四)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目前,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数额仍然较大,有的管理比较混乱,乱支乱用,不但造成浪费,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各类预算外资金和行政性收费要继续进行清理整顿,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定要纳入预算管理,对于一时不能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实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分配制度。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根据公平的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税制,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逐步解决收入悬殊、分配不公的问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经费管理进行改革。
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任务很重,困难不少,但有利条件也很多。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为更好地实现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