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1998.03.19
【实施日期】 1998.03.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998年3月1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任建新院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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