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23〕12号
施行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党广锁、贾宇、田云鹏、傅信平、霍敏、朱玉、戴军、茆荣华、张应杰、次登、王中明、安长海、迪里夏提·沙依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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