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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24   阅读: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1.06.30
【实施日期】 2001.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1年6月30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交的《2000年中央决算(草案)》,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按照《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改进中央决算编制工作,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为更好地实现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而努力。

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01年6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3月6日,我受国务院委托,曾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了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现在,2000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0年中央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200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情况都比较好。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全国财政收入13395.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全国财政支出15868.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473.61亿元。
2000年中央财政总收入7588.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比预算增加683.96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中央本级收入6989.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9.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中央财政总支出10185.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比调整预算增加482.37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5519.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补助地方支出4665.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596.8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赤字数额减少201.59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今年3月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3.96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2.62亿元,财政赤字减少1.34亿元。
此外,2000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4180.1亿元,比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减少199.36亿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赤字比预算确定的数额减少,用于弥补赤字的债务发行数额相应减少。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1579.82亿元,弥补当年赤字2596.87亿元,补充中央财政偿债基金3.41亿元。2000年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65.75亿元,支出1365.75亿元。
2000年决算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较多,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有所增强
2000年,中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较好,比预算超收683.96亿元。超收的主要原因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努力扩大出口,积极拉动投资,有效刺激消费,促进了经济增长速度和增长质量的提高,使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重要转机,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整顿财经秩序,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也相应增加了收入。从超收的主要项目看,都与经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427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14.6%,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恢复征税以及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推动;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收入2242.18亿元,完成预算的143.3%,比上年增长42.1%,主要是国内生产需求旺盛,进口大幅度增加,以及国家严厉打击走私和海关加强了监管增加了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422.92亿元,完成预算的248.8%,比上年增长96.5%,主要是证券市场活跃,股票交易额扩大;营业税收入24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28%,比上年增长13.2%,主要是企业效益状况好转,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较多。2000年中央财政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为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奠定了基础。
但是,也有部分收入项目没有完成预算。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610.17亿元,完成预算的74.1%,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部分中央企业下划,这些企业原上缴中央的企业所得税转缴地方财政;对某些企业执行先征后返政策,冲减了部分收入;有的金融机构上缴收入减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149.46亿元,完成预算的59.8%,主要是有些储户到期未及时办理转存、提取和结息手续,部分税款滞后实现,减少了当年收入。
(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
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决议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了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的各项支出。一是积极筹集资金,努力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发放,确保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2000年,为了帮助地方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向地方拨付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216.99亿元,比上年增长100.2%,同时,为支持部分受季节性收入影响较大的粮食主产区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中央还帮助地方临时调度资金50亿元。二是努力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2000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739.84亿元,比上年增长34.9%。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补助地方社会保障资金3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58.7%;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300亿元。三是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抗灾救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工程建设,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八七”扶贫攻坚目标的基本实现。2000年,中央财政支援农业支出216.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50.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7.42亿元,完成预算的98.2%;补助地方支出139.2亿元,完成预算的127.1%。四是继续增加科教投入,大力支持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2000年,中央财政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285.97亿元,完成预算的91.9%,主要是按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各部委管辖的部分高校划归地方管理,经费相应划转地方支出。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140.5亿元,完成预算的85.2%,如包括当年下划地方的部分高校经费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19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比上年增长19.7%。科学事业费支出113.33亿元(含划转地方支出2.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五是为了促进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秩序,加大了对公检法司的支出保障。2000年公检法司支出4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9.9%。六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2000年,拨付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42.63亿元,比上年增长186.5%。为支持国有企业重组上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不因改制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中央财政从企业增加的上缴收入中拨付了大量资金,帮助解决分离企业的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减少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上述措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三年脱困目标的基本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预算相比,中央本级变化较大的支出项目是:基本建设支出1001.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为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确定将部分原列中央预算的基建支出改为补助地方支出;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46.5亿元,完成预算的93%,主要是为支持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将部分原列补助中央企业的挖潜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补助地方企业贴息项目;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支出49.5亿元,完成预算的260.8%,主要是按国务院规定,对试点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用返还企业所得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支出增加较多;地质勘探费支出43.98亿元,完成预算的53.2%,主要是地质勘探体制改革、地质勘探队伍下划地方管理,支出相应划转地方。政策性补贴支出64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39.7%,主要是为平抑市场糖价,增加了抛售国家储备糖价差补贴以及国家新建储备粮库旧粮换新粮的价差补贴等项支出。
(三)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迈出重要步伐,理财质量继续提高
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00年,所有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都试编了部门预算,并选择了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个部门的预算上报全国人大审议。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中央预算后一个月内,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批复到了部门,较以往提前2-3个月。同时还为2001年全面试行部门预算、细化上报内容、改进上报形式,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开始起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在行政单位实行了职工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粮库建设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目前已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财政部、科技部等四个部门按新方案进行试点。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规范,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据全国30个省(市、区)和中央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反映,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资金规模达327.9亿元,资金节约率平均达到11.6%。二是税费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安徽全省和其他部分地区的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方式,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减轻了农民负担。据安徽省统计,实行这一改革后,农民负担水平减轻25%以上。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也迈出重要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财政法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力度有所加强。新《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条例》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发布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起草、审核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大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国债项目资金检查等多项执法监督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对改善财政管理和整顿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0年中央预算圆满完成,但财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从全国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经济基础薄弱的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工资欠发问题较多,经费保障水平较低。这既有县、乡经济发展缓慢、基层财政管理不善的问题,也有财力分布不均衡,地区间相差悬殊的问题。对此,中央财政应从维护各地区均衡发展的高度,深入调查,研究有效解决措施。二是财经秩序混乱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会计纪律松弛、会计信息失真,截留、坐支、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偷税、骗税、抗税、变相减免税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仍程度不同地存在。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经秩序的统一部署,努力加以解决。三是规范财政管理还需做出艰苦的努力。近年来,我们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任务还十分艰巨。国家审计署对2000年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进行了认真、深入、细致的审计,发现在中央预算执行和税收、财务管理中存在着大量违纪、违规问题。有的弄虚作假,套取中央资金;有的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巨额税收;有的转移资金,隐瞒收入;有的截留挪用国债和其他预算资金等等,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不强,财税纪律松驰,财务管理混乱,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财政部对此监督检查不力,也负有一定责任。我们将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大力整顿财税秩序,广泛开展财税法制、法规教育,并通过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对中央预算执行的监督,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一下今年前5个月的全国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内市场销售、进出口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都保持了较快增长。在此基础上,国家财政收支状况良好。
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462.58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去年同期增加1449.65亿元,增长28.9%(其中车辆购置税和国有企业股减持上交的社保资金,都是今年新增加并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剔除这些不可比因素,增长幅度略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中央财政收入3581.37亿元,完成预算的45.7%,比去年同期增加880.5亿元,增长32.6%;地方财政收入2881.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9.15亿元,增长24.6%。全国财政支出5324.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38.31亿元,增长18.7%。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807.19亿元,完成预算的30.9%,比去年同期增加234.04亿元,增长14.9%;地方财政支出3517.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4.27亿元,增长20.7%。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1138.35亿元(去年同期收入大于支出527.01亿元)。此外,1至5月份,中央财政债务收入1440.47亿元,债务支出1126.36亿元。
从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收支情况看,主体税种增长较快,收支数额增加较多。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2543.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营业税收入920.93〖BFQ〗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企业所得税收入1082.08亿元(包括部分行业上交的专项收入110.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2%;个人所得税收入379.24亿元(含利息税),比上年同期增长56.7%;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收入98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9%。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扩大内需、调整和优化结构的要求,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证各项重点支出。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项目是:基本建设支出476.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6%;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30.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9%;科技三项费用支出9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教育事业费支出684.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2.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4%;公检法支出298.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186.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5%。
今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地区之间财政收入增长差别较大。1至5月份,有5个省收入增幅在30%以上,有6个省增幅低于15%。二是部分县乡欠发职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反映了基层财政的困难状况仍未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国际经济贸易增速减缓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外贸出口的影响已经反映出来,下半年有可能进一步显现。从趋势上分析,全年财政收入可能出现前高后低的情况。因此,对前5个月财政收支的良好状况,不能盲目乐观,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兢兢业业,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
为此,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税制,依法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将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优化税制、扩大税基、合理分权”的精神,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改进征管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逃税、抗税、骗税和走私犯罪行为,认真查处税收虚假问题,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抓紧修订支出定额标准,建立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二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四个行政部门和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两个事业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政府采购支出,治理腐败行为。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安排使用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灾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沙治沙及其他生态工程建设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大扶贫力度,增加农民收入。三是保证教育、科技、文化等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促进科技、教育发展。四是加大对公、检、法、司和其他执法部门经费的保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四)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安排,2001年的建设国债主要用于弥补在建项目的后续资金不足,列入中央财政预算的国债支出除用于西部大开发和技术改造贴息以外,全部用于未完工程,不再上新的项目。同时,要认真实行国债资金重点项目责任制,严格项目的预决算管理,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对国债资金项目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项目、骗取挪用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不严、工程质量不高和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于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五)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努力保证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要大力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精简行政事业机构,裁减财政供养人员。要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落实中央统一的工资政策。预算安排必须优先保证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并全部纳入财政在国库开设的工资专户,只准用于发放工资,不准挪作他用。对确因财力不足难以保证落实中央统一工资政策的地区,上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办法帮助解决。对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上级财政要落实好转移支付资金,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职工工资发放。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在全国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财政集中统一发放制度,抓紧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划县级财政统管的办法。
(六)认真整顿财经秩序,坚持依法理财。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要认真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试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损失浪费问题,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认真贯彻《税收征收管理法》,强化税收征管,认真查处偷税、骗税、抗税等不法行为和越权减免税等问题。要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意义重大。我们决心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预算管理监督的各项决议和要求,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把握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财政任务的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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