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20〕31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2月08日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更多专家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为建设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支持与保障,决定聘任以下24位专家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委员:
费宗祎、司玉琢、周汉民、张勇健、王俊峰、高祥、肖永平、杜新丽、刘晓红、易显河、范愉、梁定邦、利马(Viriato Manuel Pinheiro de Lima)、阿马波拉·格里哈尔瓦(Amapola Grijalva)、巴特·卡图雷贝(Bart M. Katureebe)、克里斯托弗·阿德巴约·奥乔(Christopher Adebayo Ojo)、王宇清(Colin ONG)、法萨·奥古尔古兹(Fatsah Ouguergouz)、哈米德·谢里夫(Hamid Sharif)、伊斯迈尔·西里木(Ismail Selim)、约翰·阿齐尔·埃劳(Johan Achiel Erauw)、黄锡义(Michael Hwang)、莊泓翔(Steven Chong)、迈丹·苏莱曼诺夫(Maidan Suleimenov)。上述专家的聘期为四年。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