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3月01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游戏版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反映出当前网络游戏版权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具有针对性,对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工作具有启发意义。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获得感和安全感。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周强院长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依法处理好鼓励新兴产业发展与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依法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促进智力成果的创作和传播。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加大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游戏版权案件的调研。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腾讯、盛趣、搜狐、虎牙、斗鱼等网络游戏民营企业代表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专家学者与四级法院的法官,共同就网络游戏中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了解游戏企业司法保护的最新需求和实际困难,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相关企业的意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三是加强对涉游戏版权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出台《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就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具体的指导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指导性案例制度,相关案例对于全国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效力。自200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开展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例和50件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以案释法,统一裁判标准。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工作力度,着力提升版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推动我国游戏产业的健康游戏发展。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