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发文日期2020年02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2月05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部署决策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已经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 疫情防控期间,不服有关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第一审裁判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应当将注明原审法院、原审案号、联系方式并已签章的上诉状及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和相应Word文档一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ssfw.court.gov.cn)提交,同时将全部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ipc@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收悉材料后,依法通过电子邮件向原审人民法院移交,有关电子邮件将一并抄送当事人。
三、 疫情防控期间,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关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第一审裁判申请再审的,应当将注明原审法院、原审案号、联系方式并已签章的再审申请书及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和相应Word文档一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网址:ssfw.court.gov.cn)提交,同时将全部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ipc@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收悉材料后,依法作立案审查。
四、 不便通过上述电子方式提交材料的,可以通过中国邮政寄交。邮寄信封上应当写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中心 收”。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为100160。
五、 查询事项可以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或者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临时咨询电话010-67558832联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