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9月12日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辅助制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有关环境资源诉讼案件存在取证难、认证难、因果关系认定难及鉴定难、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等问题,以及就此提出的有关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健全专家辅助机制、构建专家服务平台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推进环境资源案件的检察和审判工作,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资源案件的事实查明、因果关系的确认及生态环境的修复等,往往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学等专业的科学知识,不仅需要司法人员提高自身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也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为环境司法提供技术支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工作办法》,并从中国科学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机构聘请19位环境领域的专家作为首批技术类咨询专家,同时还聘请了20名法学教授作为法学类咨询专家,为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建议和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还指导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或者专家咨询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筹备建立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聘请包括环境资源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专家,协助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相关的勘验取证、检验检测、鉴定评估、专家咨询会诊、协助出庭等工作,解决办案中的相关专门性问题。各地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亦在解决鉴定难、鉴定贵等问题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专家作用,通过选取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在庭审中适用专家辅助人制度,或者聘请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等方式,破解专业事实查明的技术藩篱。贵州贵阳、云南昆明、江苏徐州等地探索就部分不适合评估鉴定的案件,直接参考专家意见并结合相关因素酌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方法,有效降低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成本负担。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法、检两院共享共用的专家名册或专家库,增进对专门性问题的共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建议,得到了“两高”一致赞同。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协商对接,建立法检共享共用的专家库,并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全国环境资源诉讼专家服务平台,共同完善环境资源司法技术专家辅助制度。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