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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3-11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您提出的《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建立案例发布制度以加强示范引领导向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培育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案例指导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案例发布与指导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的案例指导制度,不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一、 建立健全案例发布常态化机制

人民法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构建了以指导性案例、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件、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案例发布长效机制。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产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进一步依托研究基地,借助司法改革中专门法院的体制机制优势,探索在个案中参照指导性案例,开展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工作的理论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开放化建设。制定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及实施细则。各级法院都高度重视对典型案例的学习,注重在类案审理中参照指导性案例,积极在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中援引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作为说理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建立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案例数据库建设,促进案例数据库的开放共享。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24批139件指导性案例,其中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是各类案件中占比最高的。此外,“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进一步发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规则引领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初步形成常态化的案例指导制度。2019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并制定《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条件、效力、发布主体、遴选推荐和审议程序等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设立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地方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推荐工作,目前正在组织推荐,预计年内将发布第一批案例。

二、 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提升典型案例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会公众遵守裁判规则,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连续出版十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并编辑《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知识产权审判动态》等刊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注重扩大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以中英文双语出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典案例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国卷(2011-2018)》等书籍,并在日内瓦总部举办的第二届世界知识产权法官论坛期间举行新书发布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法律顾问庞德科出席活动并致辞。这些活动充分展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完成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大法官说——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节目的策划、组稿、录制、播放等一系列工作。据统计,近5000万观众第一时间收看直播,相关的新闻报道逾千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获得社会积极评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每年组织召开10场以上新闻发布会,围绕《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出台,邀请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解读宣传。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一报四刊”“两微一抖”知识产权宣传主阵地作用,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推出专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中国专利与发明》《知识产权》《创意世界》《专利代理》等期刊,围绕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组织重大选题,推出典型案例系列报道。加强与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合作,开设“以案说法”等特色栏目。

在与您的电话沟通中,您还提出希望在案例筛选发布过程中,能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特别是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邀请社会多方参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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