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文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5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鹏、于润芝、王子悦、王经纬、王琳、王勤、王辙、车雅璇、毛昆鹏、卢震豪、史程雅、包奕宁、冯硕、宁倩、朱凯琪、朱怡昂、祁璇、许睿、孙骄阳、孙婧鑫、李怡、李萌、杨岚、吴志航、吴杨洋、吴君媛、吴梦、何荷、邹仪威、宋尚聪、张一峰、张逸玮、陈可杰、陈镜先、武沈平、林佳颖、林越、罗茜、姚舒嵘、贾凌飞、夏秋雪、徐根生、郭家嘉、黄启安、葛照鑫、蒋思琪、韩粮远、谢硕、楼炯、潘峙宇。
衷心感谢广大院校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2月27日
跳至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