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8月19日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紧密结合陪审工作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对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简称《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两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和成效。您所提出的问题,也是当前陪审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措施逐步完善相关机制,释放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红利。
关于严格合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建议。两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选任工作新机制,一方面严格落实随机抽选程序,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严格把握选任条件,特别是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条件和禁止性条件,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同时,在坚持随机抽选的基础上,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增强人民陪审员专业性。截止目前,共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2万余人,加上原来选任、尚未到期的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33.6万余人,人民陪审员的男女比例更加均衡,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学历层次进一步降低,职业分布更加广泛,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的目标初步实现。
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业务知识培训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连续两年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示范培训班”,为各地开展培训提供样板。各地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诉讼程序、庭审技巧,特别是事实审和法律审分离等重点内容的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辽宁、上海、江苏、福建等多地法院邀请高校教师为人民陪审员集中授课。新疆兵团基层法院坚持各业务庭室轮流对陪审员进行培训。针对人民陪审员人员数量大、需求多样、文化参差不齐的现状,有的地方采取“套餐式”完成必修课程,“点餐式”推送选修课程,开展短小精专的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关于规范参审机制的建议。关于庭前阅卷。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是庭审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陪审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提供便利,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有的地方专门为陪审员提供阅卷场所,有的地方还开发了手机远程阅卷功能,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并且,为了从程序上保证陪审员真正独立发表个人意见,《陪审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了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关于随机抽取,个案随机抽取是人民陪审员平等参与司法的重要方面,《人民陪审员法》对此予以坚持,为了便于实践操作,《陪审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七日前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目前,大多数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案件的随机抽取。山东济南历城区法院自主开发依托办案平台的智能排期和陪审员抢单系统,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在办案系统中嵌入“人民陪审员系统”实现均衡分案,并上线短信自动推送通知功能。关于参审数上限。为有效遏制“驻庭陪审”现象,《陪审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提出明确要求参审数上限一般不超30件,拟于近期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简称《答复》)进一步明确了个别案件量大的法院可以提出在30件以上设置参审数上限的意见,高级法院应在掌握辖区法院案件整体情况的前提下,对辖区法院确定参审案件数上限给予指导。关于均衡参审。《陪审司法解释》强调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各地结合审判需求和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法促进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有的地方以“随机函数”为原则,以“均衡概率”为优先,即参审次数最少者被抽中的机率最大,从而最大化保证均衡参审度。关于通知和裁判结果告知。《陪审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必要时通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以取得所在单位支持,并明确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将裁判文书副本送交人民陪审员的义务。
关于加强管理完善保障机制的建议。在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过程中,各地法院积极构建管理保障长效机制,初步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保障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有的组织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陪审工作负责人培训座谈会,对下级法院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答,并形成纪要统一指导。有的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中,明确政治部为陪审员管理职能部门,并确保有专人负责。有的以政治部为日常管理机构,审管办负责陪审员参审案件统计,各庭室具体负责案件参审。二是突出依法履职在考核中的关键地位,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如北京丰台法院每年召开优秀人民陪审员表彰大会激励先进。重庆高院制定《人民陪审员业绩评估办法》,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注重考核精细化,激励与问责并重。福建南平、龙岩法院加强履职考核,对在个案中起到重大作用或对法制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人民陪审员予以奖励,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关于加强宣传的建议。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北京、福建等地法院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北京高院还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北京法院“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宣讲团。江苏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联合省司法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发布人民陪审员专属徽章样式及宣传短片,组织开展“百地万人观陪审”活动。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以“法官工作站”“访惠聚”工作队为依托,印制宣传单入户宣讲发放。近期,我们对“人民陪审”公众号进行了改版,并下发通知予以推广,其中专设“典型案例”栏目,加大人民陪审员及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选任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磨合,参审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管理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协同配合,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质效。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梳理,指导各地法院进一步完善庭前阅卷、法官指引、评议案件等机制,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云陪审”等经验做法,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新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各地法院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分层分级分类对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鼓励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采取同步视频、网络课件等方式开展培训。扩大学习宣传,加强基层宣传教育,印发普法教育手册等,进一步扩大制度群众基础。认真做好《答复》的宣传解读工作,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共同营造陪审工作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