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百色革命老区智慧法院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广西百色法院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数据资源和信息化应用程度方面都还比较落后,在职干警对信息化办案系统、数字化法庭的应用能力普遍较低,离熟练运用并服务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仍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法院干警信息化应用培训,加强智慧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加强革命老区智慧法院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 关于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全国法院不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智慧法院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按照当前我国法院经费管理体制,广西法院尚未开展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各级人民法院的经费仍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各级机关部门预算只能用于本级事项开支,不得划拨下级机关使用。广西百色两级法院的经费保障职责,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规定,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部门预算资金。
2009年实施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中基层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保障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人民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每年均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不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法院的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广西中基层法院达4.25亿元,平均每个法院投入达300余万元。
广西百色属于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也是国家集中连片脱贫重点开发地区,地方财力相对困难,法院各项物质装备建设相对滞后。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工作指导,帮助百色两级法院做好智慧法院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装备配备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向革命老区法院的倾斜力度,共同努力不断加强革命老区智慧法院建设的经费保障水平。
二、 关于加强法院干警信息化应用培训和智慧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提高科技应用能力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的必然要求,作为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有力支撑,作为法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召开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均对加强法院干警科技应用能力作出部署,明确要求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科技应用能力,结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每年在全国法官培训计划中安排“全国法院信息化培训班”,在全国法院年度重点培训班次中开设信息化应用培训相关课程内容,加强对法院干警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一方面加强对广西百色等革命老区法官培训对口支援,在最高人民法院每年举办的信息化培训班次中加大广西百色等革命老区法院法官参训的比例,在相关培训班次中适当增加信息化方面的课程内容;另一方面将加强对广西百色法院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针对百色两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短板,指导广西百色法院在现有司法辅助人员编制员额范围内,对信息技术人才的招录使用给予一定的倾斜,最大限度地缓解信息化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的现实矛盾。同时,指导帮助广西百色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做好信息化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定期开设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百色地区法院在职干警信息化办案系统、数字化法庭等智慧法院系统平台实际应用技能培训,以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日常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的提升。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