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2.06.29
【实施日期】 2002.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结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国务院提出的《2001年中央决算(草案)》和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1年中央决算(草案)》和《关于200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1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并按照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改进和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切实用好国债项目资金,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更好地实现2002年预算而努力。
关于200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摘要)
--2002年6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国务院委托,我曾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了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现在,2001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1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2001年,全国财政收入16386.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全国财政支出18902.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516.54亿元。
2001年,中央财政总收入91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比预算增加750.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中央本级收入8582.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0.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中央财政总支出11769.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比预算增加748.9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5768.02亿元,完成预算的98.7%;补助地方支出600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596.2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赤字数额减少1.83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今年3月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2.79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增加1.05亿元,财政赤字减少1.74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一些收支项目发生了小的变化。
2001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500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债务收入4604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400亿元。中央财政债务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2007.73亿元,弥补当年赤字2596.27亿元。2001年,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80.32亿元,支出1080.32亿元。
按《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2001年中央财政的主要情况如下:
财政收入超预算较多
由于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征管力度继续加大,以及受一些特殊政策性增收因素的影响,与预算相比,中央财政大部分收入项目超收较多。其中: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08.9%,超收329.62亿元,主要是经济较快增长和税收征管加强;进口税收完成预算的116.5%,超收352.15亿元,主要是一般贸易进口增长较快、国家继续严厉打击走私和加强海关监管;营业税完成预算的113.2%,超收24.99亿元,主要是中央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超收较多;个人所得税完成预算的139.6%,超收79.24亿元,主要是居民储蓄存款及到期结息存款增长较多;车辆购置税完成预算的147.7%,超收85.82亿元,主要是汽车市场销售较旺;企业亏损补贴完成预算的69.6%,比预算减少16.72亿元,相应计入超收收入;执行国有股减持政策,减持收入121.86亿元,全部体现为超收收入。
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减收项目: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84.4%,减收49.09亿元,主要是证券市场低迷、交易量减少及税率下调;外贸出口退税完成预算的130.1%,比预算增加250亿元,相应冲减了收入。
2001年,超收与减收项目相抵后,同预算相比,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共超收753亿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同时,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并考虑社会发展的其它实际需要,超收收入主要用在以下方面:应对世界经济增长减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扩大内需,安排300亿元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安排57亿元用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分别占超收收入的39.8%和7.6%;根据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安排,车辆购置税超收的86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占超收收入的11.4%;为保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转和职能发挥,安排310亿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占超收收入的41.2%。上述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国务院已于2001年12月中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书面报告。
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投入,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1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等社会保障性支出完成982亿元。同时,建立了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并积极稳妥地推进了辽宁等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试点。此外,为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的生产能力,支持依法实施企业关闭破产,确保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2001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135亿元。二是全面增加农业投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安排补助40亿元,较好落实了受灾地区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安排扶贫支出100亿元,使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排支援农业支出266.78亿元,其中,116亿元用于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促进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加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支出49亿元,使中央对地方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达到173亿元,占包干总额的57%。三是科教投入继续增加,科教兴国战略得到有效贯彻。2001年,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又同口径增加了一个百分点;加上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20亿元。同时,加大了对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等的支持力度,2001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373亿元。四是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扩大和培育了内需。发行了1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保证了青藏铁路、“西电东送”等西部开发重大项目的及时启动和建设,促进了一批重大在建项目的完成。同时,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努力解决基层工资拖欠问题。2001年,中央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可用于工资性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就安排了892亿元。其中,2001年10月出台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政策,除沿海9省(直辖市)外,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此增加的支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此外,中央财政还专项安排50亿元预算周转资金,用于解决农业大省季节性工资拖欠问题。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2001年在连续两次调整工资的情况下,基层工资拖欠问题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2001年,中央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地质勘探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同预算相比变化较大,分别完成预算的73.6%、84.5%和94.4%,主要是执行过程中原列中央本级的支出项目下划地方,相应增加了对地方的补助支出。
财政改革继续深化
首先,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中央部门预算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范围,由2000年的4个扩大到了2001年的26个,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中除国防部、安全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外,其他部门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时,继续改进了报审部门预算的形式和内容。二是预算编制时间较上年又有所提前,为细化预算提供了条件。三是选择了10个中央部门试点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预算,积累了保证预算编制准确有据、公正合理的经验。四是在部分中央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试点。五是进一步修订《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细化预算支出科目,将政府预算支出中12个“目级”科目细化为44个。
其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由制定方案阶段转为试点阶段。选择了水利部等6个中央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划定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扩大了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中央财政将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范围,由4个省的44个项目扩大到14个省的100多个项目;对黑龙江等6个省(自治区)的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建设项目或用款单位;通过招标开设政府采购专户,进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试点。三是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展了严格清理整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四是财政部成立了国库支付中心,专职负责财政资金的收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政府采购改革步伐加快。一是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2001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653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多,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额15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倍多。二是加强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同时,设计开通运行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增加了透明度。三是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日趋完善。招标采购已成为主要方式。
第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展顺利。2001年,除继续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外,江苏省自主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其他省份除上海、西藏外,均确定了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02个。同时,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积极做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今年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对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等农村各项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发展。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清醒地注意到,中央和地方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审计署200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在中央预算执行中尚有一些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收支项目的技术处理,尚需从制度上严格规范;部门中还存在违规减免税收和应收未收、隐瞒转移收入、乱发钱物、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编制和批复下属单位预算等问题。二是做假账,偷税、逃税,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现象还严重存在。三是一些地方借所得税改革之机弄虚作假、抬高基数。四是部分县乡欠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问题虽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五是地区之间财政收入增长的差距较大。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财政部将认真研究审计署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改进和规范中央预算执行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大力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等措施,切实解决当前财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一下今年前5个月的全国财政收支情况。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支形势好中有忧。为此,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财政部下发了狠抓增收节支的紧急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已初见成效。
1-5月,全国财政收入7061.31亿元,完成预算的39.2%Q,比去年同期增加598.73亿元,增长9.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3767.11亿元,完成预算的37.5%,由今年一季度时的比去年同期下降7.8%上升为比去年同期增长3%。地方财政收入3294.20亿元,完成预算的41.3%,比去年同期增长17.5%。1-5月,中央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偏低,除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等原因外,主要是受预算中既考虑到的一些特殊减收因素的影响。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比去年同期增加,关税税率、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下调及国有股减持政策暂停实施等。
1-5月,全国财政支出6334.39亿元,完成预算的30%,比去年同期增加1010.16亿元,增长19%。其中,中央财政支出2015.23Q亿元,完成预算的31.4%,比去年同期增长11.5%;地方财政支出4319.16亿元,完成预算的29.4%,比去年同期增长22.8%。全国财政支出增长偏快,主要是受2001年第四季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翘尾、国债投资下达较快等因素的影响,但也与支出控制不严、花钱大手大脚等问题有关。
全国财政收支情况虽有起色,但完成全年预算仍然十分艰巨,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继续认真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全国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一)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投资,刺激消费,促进出口,实现经济增长的调控目标。特别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国债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严格资金监管,使之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严格控制税收优惠。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收制度的立法权在中央,必须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绝不允许越权减免税收,坚决制止以破坏税政统一为代价促进经济增长的错误做法。抓紧清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按期恢复征税;纠正和废止地方、部门违反统一税法规定擅自出台的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严肃查处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并在全国通报。在此基础上,遵循WTO关于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的原则,逐步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实现公平税赋、平等竞争。
(三)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抓住重点,实行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纠正“包税”等各种不规范做法,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现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清理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密切监控关税税率下调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征管情况,继续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出口骗税行为。加强对“免、抵、退”税企业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的检查与监控。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四)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各项支出都严格按预算和进度执行,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今年各级财政除对救灾等少数急需的特殊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收入不够好的地区,要在抓紧组织收入的同时,实事求是地适时按法定程序相应调整支出预算,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和重点支出需要。要在严禁公款旅游,大力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同时,优先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统一规定工资发放、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公检法司正常经费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地方的超收收入也应主要用于这些方面并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勤俭办一切事业。要居安思危,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各单位、各行业都要加强内部检查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清理和逐步规范国家规定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已对个人发放的一律不得再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遏制滥发钱物、互相攀比之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尽快研究制定最大限度地控制现金支付的办法和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支付,逐步实行不用现金和实物的办法,堵塞支出管理漏洞。坚决制止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无论是重点支出,还是一般性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力求节约,讲究效益。严厉查处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六)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通过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促进增收节支。进一步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行为,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确保财政性资金的依法收缴和清算。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各种预算内外资金收缴都要直接进国库或财政专户,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户”,能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的要尽可能实行。大力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力争今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其中,中央单位争取达到200亿元以上。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完成2002年预算,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定信心,顽强拼搏,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