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7月24日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缺乏指导强制执行工作的专门立法,相关制度体系尚不健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完全符合实际情况,非常精准到位,所提的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建议也非常有针对性、可行性,我们完全赞同。
事实上,去年底,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就着手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启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的起草工作,今年6月,纲要正式对外发布。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组成。总体要求中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三个方面内容,组织实施中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执行机构建设、加强执行宣传等具体要求。其中,第二章主要任务,是纲要的核心内容,规定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每个主要任务中又规定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共计53项,涵盖了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您所提建议中的大部分内容在纲要中都有所体现。
一、 关于加快强制执行法的立法进程
纲要第11条规定:推进完善强制执行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按照立法规划,2019年底之前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配合做好破产法修改相关工作,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将执行转破产、破产简易程序等行之有效的经验法律化。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打下实践基础。配合公司法的修改工作,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等制度,从源头遏制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按照时间进度,紧锣密鼓起草强制执行法,按时向立法机关提交草案。
二、 关于设置专属部门和专项资金
提案中提出要加强执行力量和物质保障,对此,纲要规定: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实行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推进司法警察参与执行。赋予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中体现执行工作要求的执法权限,发挥司法警察采取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收集证据等作用,提升执行效率和威慑力。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建立健全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
关于加强工作保障内容,纲要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执行机构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加强执行力量配备。严格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执行工作车辆保障单独预算列支,为执行人员配备移动办公终端、便携打印机、执行现场手机信号屏蔽器等必要的执行装备,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部署安装的经费保障。优化运维服务管理制度和人员保障,健全执行工作装备保障机制,构建现代化执行后勤保障体系。
三、 关于强化综合治理,使协同体系制度化
纲要规定: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使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制度化、机制化,具有长远性和可持续性。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要求,由政法委牵头各协作、协助部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强考核。促进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切实解决“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问题。
四、 关于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纲要规定:积极参与并推进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及时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及联席会议反映执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促进社会诚信信息资源整合,促进社会诚信惩戒各系统集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布局有序、层次分明的社会诚信体系及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执行工作的核心难题。
完善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坚持以全国统一的执行查控系统为主,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的建设思路。进一步拓宽查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加快推进与互联网金融全面对接,将保险产品等各种理财产品纳入查控系统,实现对不动产以及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线上查封,从根本上解决在一些财产形式上查控扣功能不齐全问题,实现所有财产形式查控扣一体化。尽快解决查控系统运行不畅、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线上线下查询不一致等突出问题。
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财政、金融监管、税务、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纲要任务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督促落实,通过建立台账、挂账管理、跟踪督办、督察问责,确保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