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事诉讼中送达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周强院长提出“要下大气力解决好送达环节中的问题,建立集约化、分段化送达机制,切实提高送达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成统一送达平台,各地法院要积极推广应用好这个平台,同集约化送达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年底前全国四级法院全部开通统一送达平台,力争在解决送达问题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了提高送达效率,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 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改进和加强送达工作,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统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规范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该意见对于当事人送达地址的确认、严格适用公告送达、电子送达的具体运用、为做好送达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委托送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送达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二、 将改革法律文书送达机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健全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文书送达机制。在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中,综合运用电子送达、委托送达、约定送达等方式,探索完善送达新模式,推动完善相关规定。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范围。推动落实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推广集约化、分段化送达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送达工作。
三、 建设全国统一送达平台,集约开展送达工作,纳入诉讼服务质效考核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开展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工作,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化平台,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纳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化平台。在全国建立集约送达机制,配备专门送达团队,全面开通全国统一送达平台,推动与外部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送达地址信息库,形成一体化送达模式,提升送达质效。
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强化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督促指导,确保在解决送达问题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