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广泛覆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对台工作新主张和新论述,特别是今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了题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我们立足新时代、在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政策主张,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是指引新时代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台司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坚决服务党和国家对台工作大局,立足司法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努力为保障台胞合法权益、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在涉台案件较多、台胞相对密集地区宣传推广福建省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经验,特别是有关法官工作室建设机制等的具体建议,中央台办和我院均认为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重要参考价值。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我院在中央台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总结梳理人民法院对台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并根据新时代两岸融合发展新形势、台湾同胞对人民法院工作新需求,于今年3月26日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推广设立法官工作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实行“互联网+法律”的服务模式、完善诉讼指导、支持参与律师调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内容,《若干措施》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若干措施》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统筹谋划,推进落实。
为确保《若干措施》落细落实,我院于6月下旬组团深入岛内实地调研《若干措施》发布后对台湾地区审检辩学各界的影响,零距离听取台湾同胞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的心里。近期还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拟于8月份左右赴台胞、台企较为聚集或者涉台案件较多地区的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座谈,督导《若干措施》贯彻实施,确保各地都有亮点、条条均有落实;二是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适时发布人民法院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人民法院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和涉台审判工作成效。在调研工作中,我院将结合您有关法官工作室建设机制等具体建议,邀请中央台办等有关单位派员,结合各地区涉台工作实际开展联合调查研究,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培养体系,力争将“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广泛覆盖”作为进一步保障台胞合法权益的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新举措,推进其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