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7年02月03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经研究,接收以下人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
1. 项目名称:法官培养机制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草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副教授)
2. 项目名称:滥用诉权问题的规制研究
研修学者:张海燕(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3. 项目名称:刑事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施鹏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4. 项目名称:“僵尸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陈景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5. 项目名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战略研究
研修学者:管育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室主任、研究员)
6. 项目名称:我国海洋维权司法对策研究
研修学者:张文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7. 项目名称:行政协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郑雅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8. 项目名称:刑事申诉诉讼化改造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程雷(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9. 项目名称: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
研修学者:黄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10. 项目名称: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及审级制度完善研究
研修学者:刘哲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