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9月10日
夏光宇:
您好!
收到您的情况反映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法院核实了解情况,指导督促解决问题。
现经核查,您所反映的(2016)沪0117执04979号案件,执行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8月15日,将被执行人江阴市福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失信信息进行屏蔽,法定代表人夏光宇(330226197012233518)的限制高消费也于2018年8月15日同步解除。至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已查不到江阴市福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您本人的失信信息。
我们将举一反三,加强对法院失信惩戒系统操作的管理和规范,对于执行完毕的案件及时采取屏蔽措施,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
感谢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人民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