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8月06日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完善督促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督促程序收案数量在逆势走颓,俨然沦落为“僵尸程序”,已处于严重空置的状态,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制度适用的现状。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修改完善督促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完全同意。自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修改完善督促程序的调研程序,并将之列入2018年的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计划。故对您提出的完善督促程序司法解释的建议,我们予以采纳。
对您提出的完善督促程序的具体建议,我们将在起草该司法解释中予以认真研究,在征求全国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并商有关部门积极予以吸收。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