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8月01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列举了近年来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和进展,同时指出了现阶段执行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意义。
一、 关于推进网络查冻扣一体化建设、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建设的建议
(一)关于网络查控体系建设
针对传统模式下的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近四年来,网络查控不断完善,以总对总为主体、点对点为补充,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各级法院都能广泛应用的网络化执行查控系统已经构建完成。一是查控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开始20家银行发展为3800多家银行,联网部门由商业银行扩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二是查控内容日趋完善。从仅能查询银行存款一类信息发展到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所有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三是多数高级法院在辖区内建设了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涉及众多行业部门,其不断完善有赖于各级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有赖于各行业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也有赖于各联动单位间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联通共享。网络查控系统发展到今天,能够纳入查控系统的已基本纳入,但仍需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尚未纳入系统的基本属于难啃的“硬骨头”,人民法院也在攻坚克难,积极推进。
您提到的网络查冻扣一体化建设和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网络功能建设等建议,一直是人民法院网络查控体系建设推进的难点,也是需要补齐短板、重点推进的工作。经过与相关部门不断沟通会商,这两项工作目前均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网络查冻扣一体化建设的进展情况。目前,21家全国性银行已全部上线存款的网络查询、冻结和扣划。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19家全国性银行全部上线网络查询,其中17家上线网络冻结,另外2 家银行均计划于近期上线,届时将基本实现全国性商业银行网络查冻扣一体化运行。
地方性银行上线查控功能,由所在高院负责督促推进。目前,全国3826家地方性银行已有3808家上线存款网络查询(仅有18家未上线), 3749家上线网络冻结, 3371家上线网络扣划,983家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的网络查询,722家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的网络冻结。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每周将地方性银行的上线情况及反馈情况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督办,要求各高院督促辖区银行尽快上线相关功能;同时将此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执行巡查工作相结合,由各巡查组督促受检法院尽快协调推进。
二是关于全国不动产网络查控功能进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完成重点城市的不动产“点对总”网络查控建设的基础上,与自然资源部推进不动产的“总对总”网络查控,已于近期上线运行,将有效解决不动产查控问题。目前已有48个重点城市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总对总”不动产查询也已开始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重庆等10个省(市)开始试点运行,即将推广到全国,届时将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
此外,经过不断努力,一些长期以来制约网络查控系统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例如,对人民银行基本账户的“一键式”精准查询,通过优化查询时间,进行整体网络改造,将有效解决查询信息反馈速度慢,反馈不及时,反馈错误等问题;与银保监会保险产品的查控机制正在建立,目前已进入专线对接和查控规范修改完善阶段;与公安部目前就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已达成合作意向,利用公安部终端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进行网上追逃,解决找人难问题;公安部已同意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通过建立“总对总”查控机制对车辆进行“活封”,选择2到3个省份对车辆进行“死封”试点,探索建立交警查控车辆后向法院的移交机制。
(二)失信联合惩戒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出台司法解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2015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4个部门共同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初步构建起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大格局;2016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涉及60个部门11类150项惩戒措施,为联合信用惩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以该文件为依据,多部委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工作制度。比如中组部将失信信息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把失信信息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晋升的考核内容;中编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中央文明办将失信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一票否决”指标;中央军委将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军官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司法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育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统一的失信名单数据库,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2013年10月至今,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00余万例,有280余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和遏制。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持续提升。这一做法,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也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尝试。
您提到的整合所有惩戒措施,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对我们下一步继续健全联合信用惩戒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两办文件,健全联合惩戒机制,突破部分单位信息化建设使用程度不足的限制,促进惩戒措施落地。对已经实现用信息化办理业务工作流程的单位,要将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对尚未实现用信息化办理业务工作流程的单位,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采取系统内下发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二、 关于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建立执行联动合作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建议
执行联动是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一项战略举措。执行难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具有复杂的社会因素,仅靠法院一家无法完全解决。在全国各级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多地党委政法委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规范性文件,或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小组,或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法院只是联动机制中的一环,由法院一家推动整个机制的运转,并且是一事一推动,难度很大,也不科学。尽管当前在执行联动方面,各个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成效非常显著,但仍有个别地方工作进展缓慢,迟迟打不开局面。目前,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还需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希望编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予以倾斜,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体制改革中的编制调整问题,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软硬件建设,为推动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二是成立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建立执行联动会商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执行联动机制顺利运行。三是希望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不断加强国家层面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建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罪。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持续保持对拒执罪的高压态势。2015年至2018年4月,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二是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罪准确高效打击,印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准确、高效地打击拒执罪。三是定期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打击拒执罪的社会共识,有效扩大惩处拒执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 关于各级法院党组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大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的建议
周强院长要求各级法院要强化“一把手”责任,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及时了解执行工作进展,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并率先垂范,亲自抓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周强院长多次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展工作,一竿子插到底,随时和地方各级法院院长连线,只听院长汇报,执行局长补充汇报,直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通过几次现场督导会的情况来看,地方各级法院院长身先士卒,亲自参与执行工作,发挥了一把手的表率作用。突出强调各级法院院长的责任,不仅是一个重要经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方法。
今年6月初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了对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专项巡查,其中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就是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落实情况。要检查地方各级法院是否认真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法院执行工作是否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抓,一把手院长是否熟悉、重视执行工作,是否对执行工作了然于胸,并统一把握和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执行质效;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到下级法院一把手院长身上;地方各级法院一把手是否准确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本要求、核心指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长效机制建设;是否形成统一协调、保障完成任务的领导完成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此次专项巡查工作中关于“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一把手”统领全局、协调示范作用,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四、 关于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建议
实践证明,执行信息化既是解决执行工作诸多难题的重要抓手,也是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思路。“一性”就是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两化”即规范化和信息化。要通过加强执行信息化提高执行办案效率、强化执行管理、推进执行公开、促进执行规范。
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大大提高了查找及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和效率;大力推进联合惩戒措施,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广泛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佣金及时间成本,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主动加快执行信息公开,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改版升级,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查询、当事人与法官交互等功能逐步实现,以信息化促进执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以及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推行“阳光执行”。日常工作中,注重与信息技术部门、研发团队之间的统筹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每周都会与信息中心、研发团队召开协调会,就系统改造需求、存在问题等进行探讨和研究。注重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相关规范文件、操作手册,视情况开展集中授课培训,确保干警及时掌握系统操作规则。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执行工作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第一,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与掌握财产及身份信息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沟通与合作,创新网络查控新形式,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第二,要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扩大联合信用惩戒范围,提升联合信用惩戒效果。第三,加强与信息技术部门及研发团队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和优化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五、 关于强化执行过硬队伍建设的建议
执行工作发展关键在执行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将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为执行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强化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狠抓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通过座谈、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使中央精神入脑入心,确保做到融会贯通、准确把握,自觉贯穿到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确保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做群众工作等各方面的能力,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选树一批在执行实践中涌现出来的能力出众、业绩出色的执行人员,形成先进典型的集群效应,营造争先创优、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三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继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守纪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伦理操守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执行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裁判文书上网、个人事项报告等全方位监督。注重用丰富的形式,鲜活的事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教育和反腐工作,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执行工作实践。不断加强对全国法院执行干警的培训,不断提升执行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整治执行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廉洁司法。关于前期沟通中您提到的执行员定位和待遇的问题,如员额制情况下执行员群体是否保留、执行员群体保留或者转化为其他类别人员的优缺点各是什么、如何在当前执行案件数量激增与办案人员不足的矛盾下提升执行质效等,我们也将认真研究。
六、 关于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执行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提出,解决执行难必须注重实效。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必须执行到位;对于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不能执行的案件,必须通过公开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此外,我们还会借助我国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引入保险理赔、社会资金等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加大救助力度。为了便于群众申诉信访,并通过信访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法院建立了执行信访互联网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等网络系统,为申诉信访增加了更为便捷的渠道。建立执行信访的信息化管理,通过贯通四级法院的督办系统进行信访督办,实现信访案件办理整个流程的全覆盖,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实现信访个案的精准管理。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每年春节前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快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2016年1月和2017年1月两次向社会共发布18个涉民生典型案例,既有智斗、严惩老赖的惩戒故事,也有被执行人诚实守信、七年如一日按时还债的正面典型。
“行胜于言”,全国四级法院将会上下同心、积极作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 关于加快推进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行工作健康长远发展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和远程指挥系统,实现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联网运行,建立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了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平台。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具有案件管理、委托管理、执行指挥、质效考核等10多项具体功能。全国法院在一个平台上管理案件、事务和绩效,“一站式”开展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对不规范和消极执行行为进行“一键式”督办,“一竿子插到底”。
积极发挥司法解释的规范作用,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20多个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其数量与前20年出台的总数相当,填补规则空白,约束执行法官裁量权,加强监督制约。同时,针对法院内部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发布了《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为执行工作进一步划定“高压线”,还开展了为时一年的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刀刃向内,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仅去年一年,对全国398名违法违纪执行人员立案调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注重理论研究与法治宣传。不断加强执行理论研究,尤其是今年5月,立足解决执行难实践需要,着眼于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国家法官学院执行学院成立,将在推进高水平执行研究智库建设、加强全国执行干警专业培训、促进执行领域国际司法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围绕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以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基础,通过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展现执行工作的新进展;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门向代表委员介绍汇报有关执行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的相关意见建议,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努力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解决执行难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非法院一家之力所能解决,也希望您继续向有关部门呼吁,我们将与各协助执行部门一起,继续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下,加快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接受监督,下更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补足执行工作短板,积极研究解决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建设中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进一步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充分发挥执行联动的功能和作用,为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