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优秀法官的发现、褒奖与宣传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表彰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您在今年“两会”中提出,人民法院要加强法官职业形象建设,建立优秀法官发现、褒奖与宣传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不断促进法官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人民法官形象。这一建议,切中当前法院表彰宣传工作亟需加强的关键环节,非常中肯也很有见地,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当前,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开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关注度日益提升。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人民法院对内要不断增强司法本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外要注重塑造自身形象,宣传展现人民法官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根据您的提议内容,今后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进一步加大优秀法官表彰宣传力度。一是本着积极选树、梯次培养的原则,在全国法院定期开展不同层级的表彰评选,及时发现挖掘新面孔、新人物、新故事,持继推出符合时代要求、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远学重大典型,近学身边榜样”活动,为广大法官树立学习的榜样和标杆,向社会展示法院队伍的本质和主流。二是面向社会走群众路线,在典型选树过程中,将群众意见、社会评价作为重要考察指标,确保推出的先进典型叫得响、立得住、群众信得过。三是拓展宣传渠道,积极适应信息传播方式的新变化和群众接受习惯的新特点,有效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宣传优秀法官事迹,扩大宣传受众特别是青年人群的覆盖面。四是改进宣传方式,更多地采取网络访谈、拍摄影视作品、制作微文化产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增强先进典型宣传的感染力。五是强化先进典型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推广设立优秀法官工作室的做法,鼓励优秀法官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推荐优秀法官当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社团组织兼职,更多地接触群众,更大范围地发挥影响力。六是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力度,优先选派先进典型参加培训、疗养,优先提拔使用,主动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形成尊重先进、崇尚先进,为司法事业建功立业的良好风尚。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从群众视角去发现百姓身边的好法官、讲述感人的办案故事。在活动的推选程序中设置了网络展示、公众投票、专家评议等环节,使先进评选和社会宣传有机融合,强化宣传效应。期间,我们还有幸邀请到您作为人大代表评委,参与好法官人选推荐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