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发〔2016〕20号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2016年8月16日 法发〔2016〕20号)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推进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现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以下简称《七五普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认真领会《七五普法文件》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法治宣传的政治方向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领会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为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七五普法文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普法意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好法治宣传工作计划,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 宪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及各部门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以案说法,实现行使审判职能与履行普法责任的高度统一,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大力营造推动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和环境。
二、 认真贯彻“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原则,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七五普法文件》提出的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等原则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七五”普法期间,继续深入开展以 宪法及相关法律、典型案例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平安中国建设。
(一)紧紧围绕司法服务大局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的目标。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司法服务大局,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 宪法和法律。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人民法院的法治宣传教育要重点面向参与诉讼的相关人员开展。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出台规范性文件等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力争审理、执行一起案件教育一群人、宣传一大片。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司法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项法治实践,在司法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宣传,推动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三)根据受众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把握普法工作规律,创新普法理念,拓展普法领域,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工作方法,充分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特殊性。
要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要积极参与到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中去,充分发挥少年审判的教育引导作用。要在学校开展法官讲法治课的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在诉讼活动中,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
要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文件、案件等着手,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情况通报会、新媒体产品、公布典型案例、建设法院博物馆等法治教育基地、巡回审理、组织邀请群众旁听庭审、邀请专家释法等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人民法院法治宣传的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深入推进实施法院工作情况通报会、法治宣讲团、送法下基层等活动,深入基层巡回宣讲法治精神,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举措直接讲给基层群众,通过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
三、 结合《七五普法文件》任务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等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宣传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 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 宪法的实施以及新任法官 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 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 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 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循。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要通过人民法院在刑事、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领域开展的生动司法实践,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宣传 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 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五)深入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传递司法正能量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去落实、去创新。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宣传力度,通过有效的新闻策划和有力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审判执行活动中的鲜活案例,充分展示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风采。要及时把握人民群众的关注动向和法治需求,挖掘案件背后的教育引导意义,用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教育方式讲好司法故事,展示人民司法生动实践,传递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正能量。
(六)切实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大力传播法治精神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繁荣法院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院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养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院文艺展演展播、法院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法治文化需求。
(七)切实抓好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抓好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司法实践,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件的新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继续开展好“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要通过审判执行第一线和社会热点案件的新闻宣传,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通过司法实践的新闻宣传,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司法审判活动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 加强组织领导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结合本法院的工作规划和实际,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新闻宣传部门承担。
(二)切实加强工作协作。各级人民法院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报告,并报上级法院“七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下级法院的指导检查。要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各类媒体进行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本辖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之间的交流和借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切实落实好普法责任制。要强化普法意识,充分发挥庭审公开、文书说理、案例发布的普法功能,推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与履行普法责任的高度统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切实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案例整理编辑发布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定期、不定期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院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经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开展合作,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