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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8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4-25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6年09月1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网上立案缴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上立案和线上支付诉讼费是建设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周强院长对此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门研究并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和缴费诉讼服务。最高法院立案庭拟定了《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规则》(待院领导审定),对于网上立案缴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因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网上缴费问题涉及人民法院、财政部、银行以及第三方机构,需要和财政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单位协商并建立统一的缴费平台,各地网上缴费的建设进度不一。目前,网上缴费建设已取得很大进展,全国大部分法院实现了网上缴费。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初省级银行实现网上缴费,今年6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均可网上缴费,收费信息与办案法官实时共享。最高法院将加大对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网上立案实现网上缴费。

您提出的“人民法院认可更多的缴费渠道,让诉讼人真正可以网上立案和缴费,把网上立案这个法院便民措施真正做好”的建议,对人民法院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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