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经研究,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为:
北京大学:李婧一、叶逸群
清华大学:孙亮、雷彤
中国人民大学:崔赫、杨永凯
北京师范大学:李奕萱
中国政法大学:刘臻、李良
中央财经大学:金方斐、邱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姚敏、钮杨
国际关系学院:周可可
外交学院:张鹏翔、侯雨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刘深深、赵泓翔
中央民族大学:包世烨、张丽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任倬瑶、杨政勋
北京外国语大学:赵嵘、崔龙
北京科技大学:袁子惠
北京化工大学:秦婧然、刘乙璞
北京交通大学:王旭、乌云嘎
北京邮电大学:周鹏、燕林祺
北京林业大学:李娟、王昱
首都师范大学:张云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梁建坤
南开大学:张晗
吉林大学:齐英程、王杨
上海交通大学:张洁莹
东南大学:董玉泉
厦门大学:林璐
武汉大学:吴鹏杰
华中科技大学:宋林洁
华南理工大学:陈伊君
西南政法大学:薛飞飞、肖燕
四川大学:陈亚玲
中央党校:张伟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张晓玲、朱乾乾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