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7年05月0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来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结合第二巡回法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公示板、电子大屏幕和终端查询机、触摸屏等,或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来访群众公开下列事项:
(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地址、交通图示、二维码、联系方式、管辖范围、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等信息;
(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司法公开指南信息;
(三)各类案件的立案、申请再审、申诉条件、诉讼流程、所需要的诉讼材料等诉讼指南信息;
(四)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等审判指导信息;
(五)开庭公告、听证公告、询问公告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开通诉讼服务咨询热线,接受群众通过电话诉讼咨询、信息查询、谈话预约等。
第三条 开通诉讼服务网站,设置诉讼指南、申请立案、案件信息查询、材料收转、开庭公告、裁判文书、案例指导、庭审直播等专栏,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和了解诉讼服务信息,办理诉讼服务相关事宜。
第四条 开设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诉讼服务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
第五条 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意见信箱,在互联网上开通诉讼服务中心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职责要求的举报或投诉,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举报投诉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