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2012年之前,人民法院的法徽图案没有统一的标准。针对标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加强了法徽的标准化工作。2012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4次会议批准发布《人民法院法徽》标准,并于2102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严格法徽的使用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还印发了《人民法院法徽使用管理规定》(法〔2012〕226号),对于法徽的使用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但是,由于宣传不够、落实不到位,当前在网站、出版物、证书、奖牌制作等方面确实存在使用法徽图案不规范的问题,很多地方仍在使用旧有的法徽图案,部分新闻媒体亦存在使用的法徽图案不规范的问题。为此,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法徽标准的宣传,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报社、出版社、网站等相关单位提出规范法徽图案使用的明确要求,向有关新闻单位提供新法徽图案,供媒体在宣传报道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