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4年)对关于允许各级人民法院向各级人民银行查询银行存款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5-23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05月28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网民在来信中提出的人民法院向银行查询银行存款问题,的确是人民法院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突出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开展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中,需要查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关单位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协助配合是必不可少的。正如网民来信中指出的那样,在传统工作模式下,人民法院需逐一到各商业银行查询、冻结,不仅效力低下,而且效果不理想。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研究,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建立网络查控机制。具体来说,就是人民法院与各商业银行进行联网,人民法院将查询、冻结请求通过网络发送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有关系统自动进行实时协助查询、冻结存款。这样一来,法院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就可快速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时间及人力物力成本,并排除了人为干扰,简化了操作手续,有利于抓住最佳执行时机,有效破解执行难、执行慢的问题,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年8月,我们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确认了通过网络方式查控银行存款的法律效力。在此前后,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工商银行等十家银行签订了《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鼓励各级法院和各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推进网络查控机制建设。不少地方法院通过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协商配合,在网络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有的法院还实现了网络扣划银行存款。目前,网络查控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并已到了关键阶段、攻坚阶段,我们也正加紧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各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商业银行参加进来,构建全方位的网络查控银行存款机制。网民提到的先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的办法,我们已经与人民银行沟通并基本达成一致,有望近期出台正式规定。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