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网友反映的虚假诉讼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确实存在。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司法秩序、裁判权威也有极大损害,确应依法惩治。
我院对此问题高度关注。从调研情况看,虚假诉讼所涉的情况较为复杂,有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有的是为了逃避履行债务,还有的则是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等。我院经研究认为,有必要针对虚假诉讼的自身特点,在刑法中增设专门罪名,以有效惩治和防范此类行为,我院就此已提出了完善刑法的建议;同时建立相关审查机制,以防止虚假诉讼进入审判过程;此外,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相关规定,统一各方面的认识和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