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2年11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办〔2012〕443号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0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自2012年11月17日起生效。请根据该条约的规定,办理我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2012年11月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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