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8年05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08〕140号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05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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