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扬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工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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