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4年03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04〕37号
施行日期2004年03月24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工作,对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和法官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应该看到,当前人民法院的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有的法院对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规模和深度不足,表彰宣传方法单一、效果不强,等等。为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实施和法官职业化建设,从而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加强对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领导
人民法院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正面宣传的主要途径和重要阵地,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实践证明,做好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对于感召教育队伍、鼓舞队伍士气、凝聚人心力量,树立人民法院权威和法官形象,推动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全局出发、大局着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院长要直接过问表彰宣传工作,法院的其他领导也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领导班子一起抓的局面。要将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列入法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都要强化表彰宣传组织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热爱表彰宣传工作、熟悉审判业务、具有专业特长的同志充实和加强队伍,提供物质保障,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 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各级人民法院的政工部门一定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事表彰宣传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扑下身子,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审判一线去,进行实地考察,主动发现典型,主动挖掘典型。法院系统有许多先进典型,有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及时发现、能不能及时挖掘。肖扬院长曾深刻地指出:“我们不能等到他们生病了,逝世了才想到他们,否则就是我们的失职。”发现典型,就要贴近民情,了解民意,发现、挖掘深受人民群众好评、拥护、爱戴的同志。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为先进典型的成长和进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要循序渐进,不要一下子拔高,致使其包袱过重,影响工作和生活;尤其是对那些超负荷工作、抱病工作的先进典型,要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将组织的关心落到实处,千万不能让先进典型有任何后顾之忧。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要讲求实效,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紧密结合先进典型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善于用事实说话,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活做深,以达到深入人心。要全面、准确、鲜明、生动地反映先进典型的特征、风貌和精神,扬长而不避短,不人为拔高,不说假话、大话、空话,让大家感到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增强先进典型的可信力、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向全社会充分说明,人民法官是一支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周密协调、形成合力。既要搞好全国性的典型表彰宣传,也要搞好各地区的典型表彰宣传;既要搞好统一集中的表彰宣传,也要搞好经常性的表彰宣传。上级法院要关心和指导下级法院的表彰宣传工作,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表彰宣传工作要大力协助和配合。只有全国法院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力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新局面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把是否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验表彰宣传工作的根本标准,符合的,就大力发扬;不符合的,就坚决纠正。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动人事迹和高尚精神,形成教育感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转化为团结奋进的伟大力量。
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阶段,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同样处于十分关键时期。我们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用时代的要求、发展的眼光和改革的精神来审视、研究、推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工作,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下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内容和手段,努力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要主动与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多渠道地开展表彰宣传活动,更好地突出效果。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社会反映良好。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本地区“法官十杰”、“优秀法官”和“优秀法院”评选活动,作为队伍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
要积极建立先进典型人才信息库,以确保各级法院能适时推出先进典型。下级法院要积极向上级法院推荐先进典型。从今年开始,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年4月底前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一至二个先进集体、二至三个先进个人,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考察对象。报送材料包括先进典型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介绍,字数不少于5000字。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