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4年05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4〕84号
施行日期2004年05月12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协商,决定对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单位和委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福森 司法部部长
副主任:苏泽林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张常韧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尹蔚民 人事部副部长
张 军 司法部副部长
委员:郎 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刑法室主任
章 晨 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副主任
信春鹰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魏建荣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夏崇源 中央组织部干部三局副局长
石泰峰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宋建朝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怀效锋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孙泊生 中国法官协会成员
公丕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少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长
石少侠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张智辉 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
朱孝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家林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
林蕙青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
郑和平 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
杜春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赵大程 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
杜国兴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
高宗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夏 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吴志攀 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曾宪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显明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张文显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曾令良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覃有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王立民 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明华 西北政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