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2002年2月25日
施行日期2002年2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超链接:(2002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处理足球“黑哨”腐败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处理足球“黑哨”腐败问题的通知
根据目前我国足球行业管理体制现状和体育法等有关规定,对于足球裁判的受贿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已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批捕、提起公诉;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贿赂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相关的犯罪行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适用刑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