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经[2010]356号)
公布日期:2010年6月11日
施行日期:2010年6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超链接:(2010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两种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两种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问题的批复
(公经[2010]3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具备发票功能,不属于发票。对利用伪造的《税收通用完税证》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应以逃税罪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