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2年0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办〔2002〕18号
施行日期2002年02月04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2002年2月4日 法办[2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转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供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送达和调查取证的法院目录”,供你们在办理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送达和调查取证事宜时使用。
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送达和调查取证的法院目录
法院名称地 址联系人电话澳门特别行政区 终审法院澳门四月二十五日前地 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刘庆辉(853)398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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